一、危险品包括:
1.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2.其它有可能危害人体安全和健康的有毒化学物品;
二、危险品的采购须由使用人填写采购单,经部门负责人、实训中心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及董事长批准后方可购买。购买后严格履行入(出)库手续后定点存放于学院专门的危险品仓库,并由仓管安全员监管;
三、危险品仓库内物品须分类整齐摆放,并标明库存物品名称;
上述危险品由部门确定专人领取,领用时应详细记录领用人、领用物品名称、数量及用途,确保帐物无误,卡、物对应,对其他临时应用的危险品的管理应同样履行申报、审批、采购、领用的严格手续,各实训室领用量应以一次性用完为限,不准存放,少量剩余物应作无害化的处理,严禁乱倒,以防污染环境;
四、危险品仓库应通风良好,防止聚集可燃气体或有害气体;
五、危险品仓库应安装防爆灯,其开关应装于仓库室外通风处,定期检查电线应处于完好状态;
六、本规定与国家、地方政府或行业的相关规定冲突时,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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