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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贷

关于做好我院2011-201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通知

信息发布者:邱健 摄影者: 发布时间:2011-06-30 浏览量:

 

各系: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也是教育厅学生资助中心发放国家资助金的重要依据,认定结果的准确直接影响我院后期各项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运行。各系要结合本系实际,高度重视,做好本年度的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时间:8月28日—10月15日;
      二、认定范围:我院在校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资助并主动向学校递交经济困资格认定申请的学生;
      三、认定人数:不超过学院学生人数的15%。
      四、认定程序:
      1、学生《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交班级认定评议小组;
      2、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拟定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送系系认定工作组
      3、系认定工作组对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进行审核。
      4、第将审核通过的认定结果上报学校学生奖助贷中心审批。
      五、认定评议小组: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班干部、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
      六、系认定工作组:系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团总支书记为副组长,专职辅导员为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七、认定标准:根据广东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特殊困难、困难二档。特殊困难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居 ( 村 ) 民月收入。困难学生家庭每月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居 ( 村 ) 民月收入低于当地一般家庭生活水平。。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时应着重考虑低保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班级评议小组及学院认定工作组需认真查看学生提交的《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
      八、具体安排:
      1、8月28日—9月30日,确定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名单;并按照认定标准进行班级认定,填写申请表“民主评议”栏内容。
      2、10月8-10日,系认定工作组进行认定,并将认定结果报学生处奖助学贷款中心审核。
      九、几点要求:
      1、 7月10日之前,各系助学贷款经办人根据统计申请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人数,到学生处领取《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没有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得享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补金和其他任何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金。
      3、各系要严格按照《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认定活动。
      4、 认定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如发现有弄虚作假、不能如实申报的情况将取消其认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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