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八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6]194号)精神,现组织开展第八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评选工作,具体推荐条件和推荐材料详见省文件。
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可提出申请,并于2016年9月15日前将全部纸质材料(含教学录像光盘)和电子材料交至人事处师资科。经学校遴选、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向省教育厅进行推荐。
联系电话:人事处,020-87418890.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八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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