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外语外贸学院副院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空缺岗位和任职资格条件
序号 | 岗位 | 级别 | 职数 | 任职资格条件 |
1 | 外语外贸学院 副院长 | 副处 | 1 | 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2、具有讲师以上职称; 3、具有学院相关专业背景和一定管理工作经历; 4、年龄在50周岁以下。 |
二、主要选聘程序
1、发布通知;
2、接受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
3、资格审查;
4、演讲答辩(具体要求提前3天通知);
5、组织考察。根据演讲答辩会议推荐情况,由学校按1:2确定考察对象,采取个人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
6、讨论决定,学校根据民主推荐、考察情况,讨论研究确定人选;
7、公示聘任。具体选聘工作在学校领导下进行,由人事处按规定程序实施。
三、自荐报名具体事宜
请有自荐意向者,于2024年9月2日(周一)上午12:00前将相关报名材料(见附件)交到人事处。电子版发至人事处邮箱:gkrenshichu@163.com
附件1:《中层岗位自荐表》
材料2:近三年工作总结
联系人及电话:郑映青 13828428104
人事处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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