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对广大教职员工的日常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保障良好的工作秩序,经学院研究决定,加强对学院考勤制度的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职员工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串岗和外出办私事,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因私请假,需按照学院要求履行请销假手续,必须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到岗时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凡不请假而不在岗且去向不明的,均视为旷工。
二、各部门必须明确一名考勤分管领导和一名考勤员,分管领导全面负责本部门的考勤管理工作,考勤员负责登记和报送本部门的考勤记录。各部门考勤员应在每月2号前(逢节假日顺延)将本部门考勤月报表和病、事假人员的请假单报送至人事处备案,考勤月报表必须有考勤员和部门分管领导手写签字,并加盖部门印章。
三、因病假、事假、外勤或其它工作安排未打卡的,必须在返校的第二天内上交《出勤解释单》,逾期视为旷工。
四、加班、调休的必须事先履行申请手续,未办理手续加班的无效,未办理手续私自调休的视为旷工。
五、请假、加班、调休等事宜无特殊情况不得事后补办手续,更不得请他人代办手续。
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对考勤制度的宣传、教育和管理,保证将考勤制度纳入到日常管理之中。
特此通知
附件2:考勤制度宣传情况回执表.doc
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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