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学期开学以来,学生处及建工系依照学院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规定,强化学生管理,规范学生行为,努力开创学生管理工作新局面,但仍有部分同学无视校规校纪,具体违纪情况如下:
1、林亮,2014施工监理3班,201407011339,本学期开学至今违纪事实如下:
(1)2015年5月29日晚归并酗酒。
(2)本学期开学至今旷课累计达到10个学时,迟到12次。
2、陈冠桦,2014施工监理3班,201407011301,本学期开学至今违纪事实如下:
(1)2015年4月8日晚归。
(2)本学期开学本学期开学至今旷课累计达到8个学时,迟到10次。
3、江云聪,2014施工监理3班,201407011321,本学期开学至今旷课累计达到16个学时,迟到15次。
为教育本人,严肃校纪校规,根据《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七十一条,及其第三章第三十四条,经系部研究决定,决定给予林亮记过处分、陈冠桦严重警告处分、江云聪警告处分,并记入学生系部个人考核档案。如经屡教不改者,一并上报学院进行严肃处理,严重违纪者,开除学籍并载入个人档案。希望全系同学能引以为戒,积极配合学院及系部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系
二0一五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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