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彭宇涛等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各班级:
彭宇涛,男,建筑工程学院22建筑工程技术1班学生。
冯维瑜,男,建筑工程学院22建筑工程技术1班学生。
刘 悦,女,建筑工程学院21建筑设计本科5班学生。
江 莎,女,建筑工程学院21建筑设计本科5班学生。
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10月24日期间,以上学生累计缺课13至24学时,违反了校纪校规。
为严肃校规校纪,根据《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给予彭宇涛等4名同学警告处分。
以上处分自发文之日起生效,警告处分期限为6个月。
希望受处分同学吸取教训、深刻反省。全院同学引以为戒,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做一名合格的大学生。
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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