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关于给予梁振航等同学
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梁振航,男,建筑工程学院20建工1班学生;
曾浩源,男,建筑工程学院20建工1班学生;
刘彦楠,男,建筑工程学院20建工6班学生;
谭博文,男,建筑工程学院20建设3班学生;
陈子骏,男,建筑工程学院20建工5班学生;
朱振荣,男,建筑工程学院20建工5班学生;
王文杰,男,建筑工程学院20城轨1班学生;
刘穗杰,男,建筑工程学院20土木本科5班学生;
温宇航,男,建筑工程学院20土木本科5班学生;
刘泽楠,男,建筑工程学院19建筑工程技术3班学生;
钟文龙,男,建筑工程学院19建筑工程技术5班学生;
张语桐,女,建筑工程学院19工程造价2班学生;
谭诗琪,女,建筑工程学院19工程造价2班学生;
李启涛,男,建筑工程学院19工程造价2班学生;
黄永龙,男,建筑工程学院19工程造价2班学生;
李 燃,男,建筑工程学院19工程造价3班学生;
董心慧,女,建筑工程学院19工程造价5班学生;
江锦娜,女,建筑工程学院19建筑设计3班学生;
邱文涛,男,建筑工程学院19建筑设计6班学生;
朱嘉瑩,女,建筑工程学院19建筑设计6班学生;
姚庆林,女,建筑工程学院19建筑设计6班学生;
黄子锋,女,建筑工程学院19建筑设计6班学生。
以上同学,疫情防控期间未经请假报备私自外出。为严肃校纪校规,根据《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七款规定,给予梁振航等同学警告处分,并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希望全校同学引以为戒,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校纪校规,做一个合格的大学生。
处分自发文之日起生效,处分期限为半年。
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
建筑工程学院
2021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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