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关于给予曾文耀等同学
警告处分的决定
曾文耀,男,建筑工程学院 20建工1班学生。该生本学期无故旷课达24学时;
李德宏,男,建筑工程学院20建工1班学生。该生本学期无故旷课达18学时;
阮锦涛,男,建筑工程学院19建筑设计1班学生。该生本学期无故旷课达24学时;
高伟森,男,建筑工程学院19建筑设计1班学生。该生本学期无故旷课达16学时;
李建东,男,建筑工程学院19建筑设计1班学生。该生本学期无故旷课达14学时;
郑宇浩,男,建筑工程学院19城轨交通工程5班学生。该生本学期无故旷课达24学时;
陈嘉龙,男,建筑工程学院19城轨交通工程5班学生。该生本学期无故旷课达24学时;
林伟涛,男,建筑工程学院19城轨交通工程5班学生。该生本学期无故旷课达24学时。
曾文耀等同学的行为违反了校纪校规,严重影响班级班风学风。为严肃校纪校规,根据《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给予曾文耀等同学警告处分,并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希望全校同学引以为戒,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校纪校规,做一个合格的大学生。
处分自发文之日起生效,处分期限为半年。
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
建筑工程学院
2021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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