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关于给予张艺等同学
警告处分的决定
张 艺,男,建筑工程学院20城轨2班学生。该生本学期无故旷课达24学时;
彭雄添,男,建筑工程学院20城轨3班学生。该生本学期无故旷课达19学时;
李智兴,男,建筑工程学院20建工1班学生。该生本学期无故旷课达16学时;
王华龙,男,建筑工程学院20建工1班学生。该生本学期无故旷课达16学时;
王泓杰,男,建筑工程学院20建工5班学生。该生本学期无故旷课达20学时;
邓文隆,男,建筑工程学院19建筑工程技术1班学生。该生本学期无故旷课达18学时;
林彦锟,男,建筑工程学院19建筑工程技术1班学生。该生本学期无故旷课达12学时;
李希儿,女,建筑工程学院19建筑工程技术1班学生。该生本学期无故旷课达20学时;
黄泽伟,男,建筑工程学院19建筑工程技术1班学生。该生本学期无故旷课达12学时;
林恒至,男,建筑工程学院19建筑工程技术1班学生。该生本学期无故旷课达12学时;
徐光宏,男,建筑工程学院19建筑工程技术2班学生。该生本学期无故旷课达14学时。
张艺等同学的行为违反了校纪校规,严重影响班级班风学风。为严肃校纪校规,根据《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给予张艺等同学警告处分,并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希望全校同学引以为戒,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校纪校规,做一个合格的大学生。
处分自发文之日起生效,处分期限为半年。
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
建筑工程学院
2021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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