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关于给予何灏韬等同学
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何灏韬,男,建筑工程学院19建筑工程技术3班学生;
邓津彬,男,建筑工程学院19土木工程3班学生;
章媛媛,女,建筑工程学院19建筑设计7班学生;
冯俊皓,男,建筑工程学院19建筑工程技术2班学生。
2021年3月27日凌晨,何灏韬、邓津彬、章媛媛、冯俊皓超过学校规定的夜寝作息时间返回学校,与刘景杰、陈封豪、郑程发生口角,引发斗殴,何灏韬、冯俊皓二人被刘景杰打伤。刘景杰、陈封豪、郑程学校另行处理。
何灏韬、邓津彬、章媛媛、冯俊皓同学的行为违反了校纪校规。为严肃校纪校规,根据《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八条规定,鉴于何灏韬、邓津彬、章媛媛、冯俊皓同学认错态度诚恳,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经研究决定,给予何灏韬等同学严重警告处分,并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以上同学的处分自发文之日起生效,处分期限为半年。
希望受处分的同学吸取教训,深刻反省,改过自新。全校同学要引以为戒,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校纪校规,做一个合格的大学生。
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
建筑工程学院
2021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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