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科建工〔2018〕12号
建筑工程学院关于给予梁圣昌等同学
警告处分的决定
梁圣昌,男,建筑工程学院2018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2班学生。该生本学期无故旷课达18学时;
温琪琪,女,建筑工程学院2018级建筑设计4班学生。该生本学期无故旷课达14学时;
陈才拓,男,建筑工程学院2017级市政工程1班学生。该生本学期无故旷课达24学时;
陈童威,男,建筑工程学院2017级市政工程1班学生。该生本学期无故旷课达24学时;
李闯,男,建筑工程学院2017级建筑工程1班学生。该生本学期无故旷课达24学时;
庄应杰,男,建筑工程学院2018级建筑工程技术2班学生。该生本学期无故旷课达24学时;
以上同学的行为违反了校纪校规。为严肃校纪校规,根据《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给予梁圣昌等同学警告处分。
希望全校同学引以为戒,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校纪校规,做一个合格的大学生。
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2018年12月26日
抄送:学生处
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建工学院办公室 2018年12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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