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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1月10-11日进行2015年1月份自学考试报考的通知
来源: 作者:继教中心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05日

各自考本科班级及学生:
按照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通知要求,我省2015年1月自学考试统考定于1月10-11日进行。由我校组织的委考/实践考核在12月初至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进行。请各位同学根据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及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考试科目(继教中心已按专业进行整理)进行报考。
1、本次考试由继教中心统一组织报考。
2、统一报考缴费时间: 11月10-11日(星期一、二)
各班由班主任统一收费后到继教中心开具缴费单,凭单到财务处缴费。各班须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登记好报考信息表(纸质版)。表格要求见附件1。
3、报考每科为37元/每科(含统考、委考、实践考);
▲岭南师范学院艺术设计专业实践考核为40元/科;
▲天津大学统考理论考核科目77元/科,实践考核100元/科,补交准考证制作费4元/人(共10元/人,交学费时已统一交6元/人)。
4、本次可报考科目参见课程表及按专业考试计划表(附件2)。
(注:同一个考试时间段只能报考一科,否则会存在考试冲突。)
5、需要补办准考证的考生,必须在11月11日之前到继教中心进行登记,并在11月12日(星期三)下午回校拍照。
继续教育中心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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