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下半年上报互认、委考、实践考核成绩的通知
各办学单位、公开学院:
根据省考办的工作安排,2018年下半年上报互认、委考、实践考核成绩将于11月进行。为确保成绩上报工作顺利完成,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上报条件
1.互认成绩:平台完费状态为已完费、完成差异部分教学计划的学习(即差异性学习,二学历不要求)。
2.委考、实践考核成绩:平台完费状态为已完费。
二、成绩上报对象
1.互认成绩:2017级春、秋季入学学生。相沟通学生在华工自考平台完成差异性学习方可导入互认成绩,差异性学习情况与互认成绩由华工自考办同步上报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
2.委考、实践考核课程成绩:以华工教学办公室审核后在华工自考平台发布的成绩为准,符合上报条件的成绩由华工自考办上报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
三、互认成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导入华工自考平台时间
1.互认成绩: 10月25日—11月5日,11月5—30日期间关闭平台差异性学习。互认成绩导入华工自考平台操作流程见附件。
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11月1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含选做综合实践报告或调查报告、学位论文(设计))均由华工教学办公室负责导入。
逾期导入成绩推至下次上报(互认和委考成绩务必在上报有效期内完成),办学单位导入互认成绩,经核查确认无误后请按“提交”,提交后成绩为“待上报”状态。
四、成绩上报表及成绩上报汇总表打印、盖章说明及报送时间
1.成绩上报表打印:11月18日之后华工自考平台“成绩状态”显示“已上报”便可打印成绩,打印时上报年月选“201811”;导出成绩上报汇总表时上报年月选“201811”,成绩上报表的记录数与成绩上报汇总表的数据须一致,请仔细检查成绩是否已全部打印。
2.互认成绩由办学单位打印并加盖合作院校教务处公章(须每页盖章)。
3.委考、实践考核成绩由华工教学办公室打印。
4.盖章纸质成绩上报表及成绩上报汇总表报送时间:11月25日前。
五、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华南理工大学北区继续教育学院707室
联系人及电话:肖老师020-87110480。
附件:互认成绩导入操作流程
华南理工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