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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入驻创业项目考核方案

信息发布者: 摄影者: 发布时间:2024-09-26 浏览量:

2024年上半年入驻创业项目考核方案


为了加强入驻2栋创业园和3栋创客梦工场的学生创业项目的日常运营管理,更好地服务入驻团队,给真正投身校园创新创业的优秀团队营造更好的创业环境和氛围,根据学校以及广州创谷孵化器有限公司的管理制度以及相关要求,制定此考核方案。


一、考核工作责任部门

本考核制度由校企合作与实习就业处暨创新创业学院负责。组建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人数为7人,由校企合作与实习就业处暨创新创业星空网页版登录入口领导及部分教职工、广州创谷孵化器有限公司财务工作人员等组成。


二、考核期间

2024年2月—2024年7月


三、考核内容及具体指标

本考核制度设置必备条件考核指标(3项)、基本考核指标(5项)、加分考核指标(4项)、减分考核指标(2项)4大类14项考核指标。

(一)必备条件考核指标

1.入驻创业团队必须无违法,无严重违反学校的管理规章制度记录。

2.正式入驻3个月内必须注册公司且注册地址在星空网页版登录入口。

3.已经交纳押金及考核期间的服务费。

必备条件考核指标为创业项目是否拥有继续入驻及参与考核资格的必备条件,特别是严重违纪、违规记录的项目,一经发现,一律予以清退处理。

(二)基本考核指标

基本考核指标为基本考核评定得分(总分100分)的依据,具体如下:

4.入驻创业项目代表学校参加由学校组织最近一年内的创新创业类大赛获得最高级别奖励。(权重35%)

进入校级复赛:15分;  进入校级决赛:20分;  省级铜奖:28分;  省级银奖及以上:35分

5.带动在校创就业人数。(创业团队中在读或毕业五年内的广科学生总人数)。(20%)

1-2人:10分; 3-5人:15分; 5人(不含5人)以上:20分

6.是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权重20%)

否:0分;    有:20分。

7.获得投融资。(10%)

无:0分    有:10分

8.经营业绩。(15%)

入驻创客梦工场或创业园一年以上的项目年营业额

5万元以下:0分;         5—15万以下:5分;

15万—50万以下:10分;    50万以上:15分

入驻创客梦工场或创业园不足一年的项目月平均营业额

5000元以下:0分;       5000—10000元以下:5分

5000—20000元以下:10分  20000元及以上:15分

(三)加分考核指标

加分考核指标为考核评定额外加分项,具体如下:

9.积极参加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的创新创业培训、会议、访谈交流、企业家论坛,文化活动周等活动,每个团队每次加5分。

10.创业公司给员工买社保的创业项目,以在创业公司参加社保的员工数量计,一人加3分,最高累计加分为12分。(如:某创业公司一共给6名员工买了社保,最后该项加分为12分)

11.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审的公司,加40分。

12.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评审的公司,加100分。

(四)减分考核指标

13.办公场所卫生差;在走廊一侧挂窗帘;2栋超过22:00或3栋超过23:00还有成员待在办公场所;以上情况每巡查发现一次减2分。

14.被其他创业团队成员或学校其他管理部门投诉,且被投诉之事确实存在,每发生一次减5分。


四、考核材料提交

(一)需要递交的材料

1.入驻项目半年考核自评表

2.佐证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已经交过的,可以不用再提交);

(2)最近一年内的创新创业类大赛获得最高级别奖励;

(3)最新团队成员信息表;

(4)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投融资证明材料;

(6)经营业绩证明材料;

(7)给员工买社保的证明材料

(8)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

(9)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二)材料提交时间

2024年10月10日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785263717@qq.com


五、考核结果应用

(一)依据考核成绩对所有入驻项目进行排名,一个考核周期排在最后五名的创业项目将被列入留园察看名单,连续两个考核周期排名都在后五名的创业团队将被清退出园。

(二)对于考核成绩名列前30%的项目,次予以扶持奖励。


校企合作与实习就业处暨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09月13日





编辑:校企合作与实习就业处暨创新创业学院 叶作龙

审核:校企合作与实习就业处暨创新创业学院 姚圣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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