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科〔2017〕121号
各部门、各院(部):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5〕58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粤教高〔2015〕16号)文件精神,充分调动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经校董会同意,给予休学创业的学生以下支持。
一、凡3人以上(含3人)的创业团队由广州创谷孵化器有限公司投资3万元种子基金,该孵化器占5——10%股份,并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扶持基金。
二、订单班学生休学顶岗实践或创业,每人每月补助500元。
三、在本校的实习生休学顶岗实践,每人每月补助1000元。
四、每成功指导一名学生休学创业的本校教职工给予500元指导费,给予相关工作部门每生100元管理费。
五、休学创业年限为一年,各年级学生均可参加。
校企合作与实习就业处会同学生处制定相关细则并组织实施。
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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